展馆改造提升工程--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9-20

项目概况

         展馆改造提升工程--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QZCG20230057

项目名称:展馆改造提升工程--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展馆改造提升工程--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展馆改造提升工程--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2.项目编号:ZFQZCG2023005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谈判保证金

1

1-1

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1(批)

589000.00

LED显示屏,间距1.86mm,面积72.6528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2日(节假日除外)。有意向参加投标的谈判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一楼)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谈判人参加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需附转账上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09月26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0595-238859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3年09月26日09:30(北京时间),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0595-23885901。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春县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5-68007589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861007

电子邮箱:zftyqz@163.com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一楼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2日(节假日除外)。有意向参加投标的谈判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一楼)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谈判人参加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需附转账上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2023年09月26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0595-238859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0595-238859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春县

联系方式:吴女士0595-68007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595-23861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0595-23861007

附件下载: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doc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拓普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您若发现有侵权或内容不符的,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本公告,停止继续传播。

 

标签:高清全彩LED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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